美国历史学派形成于20世纪初。该派以实证主义为其方法论的哲学基础,主张对具体的文化现象进行详细的收集、整理和分析研究,不主张过早地作理论概括。他们宣称人类学研究目的是:(1)重建人发展的历史;(2)决定历史现象的类型和他们的历程;(3)探讨文化变迁的动力。总的来讲,该派既反对古典进化论“单线进化”、“心理一致”的观点,又反对“埃中心论”的极端传播论的观点。不过,其中的一些重要成员吸了“文化圈”的概念,提出了“文化区”的理论,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。该派又被称为批评学派、历史特殊论和文化历史学派,主要代表人物是博厄斯(Franz Boas,1858-1942)。
博厄斯是美国著名的人类学家,曾经对爱斯基摩人、美国西北海岸的印第安人等进行过长期和多次的实地调查。他认为,人类学的基本任务是研究社会生活现象的全部总和,这种研究构成包括一切民族在内的人类历史。每个文化集团都有自己独特的历史,因此,必须在每个民族的特点中来研究每个民族。民族学应当是文化史的一部分,最终目的是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。
他对进化和播化两派都采取了批判的态度。他认为19世纪中叶的进化论是简单的进化主义,过早地进行理论概括和推测,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,资料不充分,细节没核实,是不科学的研究结论。他说,文化现象太复杂,过早建立一般规律必然流于空泛笼统,对于了解具体的文化动态没有多大实际作用。只有把世界上具体代表性的文化中所能观察到的典型现象,都包罗无遗地纳入一个规定地序列而加以概括,才能称为普遍规律。他批判播化学派,说他们只是抓住了文化的表面传播现象就得出结论,是没有实证基础地推测。他尤其反对“埃及中心论”,指出外表上彼此相同的现象,可能有根本不同地来源和根本不同地功能,不是任何相同性都可以说明“历史联系”或一个民族从另一个民族吸取。他以大量的实例说明文化是可以单独或平行发明的。
博厄斯通过对博物馆的研究发现,各地区都有与其他地区不同的独特物质文化,因此,可以根据不同的文化特征来划分地理区域。在他的影响下,博厄斯本人及其弟子们提出了“文化区”的概念,这个概念与“文化圈”的概念是有区别的,后者强调的是有共同的历史传统,前者强调的是文化特征上的相似,基本上不涉及传播的过程或轨迹。但他又说,他提出的文化区概念,最初目的只是为了便于物质文化的分类,并不是适用于一切文化现象的万能理论,但这一概念被人误解了。此外,博厄斯还提出了“文化中心”与“文化边区”的概念。“文化中心”是指一个区内表现其文化要素最浓的中心地区;而“文化边区”是指一文化区内远离文化中心、表现其要素较淡疏的边缘地区。
博厄斯坚决反对种族主义,主张民族平等。他用大量资料说明,人类不同种族在外表、体质、形态上有所不同,但在天赋上和生理功能上没有什么差别,影响各民族文化发展水平的是历史条件而不是种族能力上的差别。他提出,每一种文化都有自身的价值,都有自己的逻辑、理想、世界观和道德观,不应该用自己民族的一套标准去衡量其他民族的文化。另外,博厄斯在语言学、体质人类学和考古学等方面也都提出了独到的见解,对人类学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。
由于博厄斯的学术背景是自然科学,所以,在人类学的研究,他基本上是遵循自然科学的方法,十分重视资料的收集工作,强调客观主义的态度来对待研究对象和所收集的资料,反对演绎式的研究方法。
历史学派除博厄斯以外,还有他的许多学生。这些学生也都是美国很有名的人类学家,如克罗伯(A·Kroeber,1876-1960)、罗维(R·Lowie,1883-1957)、威斯勒(c·Wissler,1870-1947)、赫斯科维茨(M·Herskowits,1895-1963)、戈登威塞(A·Goldenweiser,1880-1940)、雷丁(P·Radin,1883-1959)等。
参考资料:
1.林耀华,《民族学通论》,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,1997年。
2.夏建中,《文化人类学理论学派——文化研究的历史》,中国人民大学,1997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