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开阳县清水江花苗跳圆是贵阳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。跳圆,也叫跳月、跳厂、跳场、跳花、跳硐等,是苗族历史最悠久、流传最广的芦笙舞。

跳圆明代才见于史籍,《炎缴纪闻·蛮夷》:“苗人……仲春,刻木为马。祭以牛酒,老人并马箕踞,未婚男女吹芦笙以和歌,淫词谑浪,谓之跳月。”清代乾隆时,“花苗……孟春合男女于野,谓之跳月。择平壤为月场,以冬春树一木植于地上,缀以野花,名曰花树,男女皆艳服,吹芦笙踏歌跳舞,绕树三匝,名曰跳月。”可见跳圆初名跳月,就是在月光下跳芦笙舞的意思。明末清初已大肆盛行于西南地区的苗族中,在清水江花苗中更是盛况空前。清初,清水江花苗已有相对固定的跳圆场所,并且形成,按今天的开阳、贵定、龙里和福泉市以农历正月依次轮番跳圆的习俗,即正月跳圆从初二开始,至二十八结束,并有固定场次,大多数圆场参加人数都在500~2000人左右,其中开阳平寨每年三场参加群众都逾万人,堪称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苗族跳圆活动,盛况空前。

如今,苗族的跳圆活动还吸引的大量的布依族、汉族等各族群众的参与,同时清水江花苗跳圆活动还和苗族斗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,逐渐形成的各族人民团结的盛会。随着,当地交通条件的改善,一方面吸引更多的旅游者、研究者;另一方面衰减了其原始风味和本来的面貌。